來源:中國知識產權雜志
據悉,2月9日,海淀法院受理了一起有關今日頭條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件。一名普通用戶因隱私權遭受侵犯而起訴今日頭條,他聲明手機中的通訊錄信息被今日頭條違規(guī)竊取。除要求停止侵犯隱私以外,該用戶還提出索賠1元、公開道歉的訴求。
今日頭條是一款日活躍用戶過億的內容資訊平臺App,通過智能推薦的形式為用戶提供感興趣的閱讀內容。也就是說,今日頭條的推送機制,基于對用戶個性喜好和行為習慣的充分了解。越是詳實具體的用戶信息,越有利于今日頭條做出精準的推送判斷。在聯(lián)通發(fā)布的2018年1月沃指數榜單中,今日頭條排在新聞資訊類的第一名,活躍用戶超2億7千萬, 騰訊 新聞排名第二,活躍用戶超過2億3千萬。但今日頭條消耗的月均流量幾乎是騰訊新聞的4倍。
該用戶在起訴書中主要申明的侵權點在于“違規(guī)讀取、上傳用戶通訊錄信息”。即在原告更換手機安裝使用‘今日頭條’App并且明確拒絕授權其讀取通訊錄時,被告運營的‘今日頭條’App仍然可以向原告推薦原手機 中通 訊錄好友的聯(lián)系人信息,在‘推薦’頻道下仍然可見原告原手機通訊錄中的聯(lián)系人賬號。
雖然在安裝使用“今日頭條”App時,軟件會提示用戶閱讀并確認《用戶協(xié)議及隱私條款》,但《條款》中只說明了會涉及“日志信息”、“設備或應用信息”、“位置信息”,并未提及要讀取、上傳手機通訊錄。通訊錄是個人用戶重要的隱私信息,對用戶個人及好友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都有重大意義。根據《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網絡運營者手機、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原告認為今日頭條讀取、上傳用戶通訊錄的行為屬于嚴重侵犯個人隱私。
該用戶表示,除了要求停止侵權、公開道歉,只象征性地要求被告索賠1元。據了解,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已經受理該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