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5日起,人們的微信朋友圈里被“第一波廣告的砸中”的事兒不停刷屏,不過號稱大數據投放的微信圈廣告已經被人們不斷的“吐槽”,比如有人說:我感覺我很失敗,不僅做人很失敗,而且生活也很失敗,微信朋友圈至今未收到寶馬的廣告,最可氣的是只收到一堆賣不動的手機廣告。
前幾天看新聞說:微信圈年收入100 萬以上的用戶收到的是寶馬廣告;買不起 iPhone 6 但買得起小米的收到的是 vivo 廣告;連紅米都買不起的用戶收到的是可口可樂的廣告。但更有人疑惑這種說法:那我這個愛喝可樂,也確實在手機上下載過買車App,并關注過寶馬X3的準客戶為什么連當“目標用戶”的資格都沒有?
微信圈這個在短時間內就趕超微博影響力的社交工具,一直以私密性強、黏稠度高而長盛不衰,但也面對一個古老的問題:如何商業化?同時移動互聯網廣告被業內喊了很多年,但一直也沒有實質的突破。所以微信圈廣告在這個時候推出,并附上“大數據投放”的名頭,把用戶分為三六九等,選擇性發送各種廣告,首先極大的攪動了人們的好奇心。但此番投放的初衷卻與實效大相徑庭,理性來看此次投放的這種以“用戶”分類的方式,其實與用戶真實的經濟狀況或家庭需求并不存在必然關系,即使是通過各種渠道了解用戶信息而“精準”發送的廣告,同樣也存在巨大的誤差。
AdTime分析稱這次移動端大數據廣告投放主要有幾方面的局限。首先是客觀原因,因為在微信圈做投放對廣告主來說屬于第一個吃螃蟹的嘗試,汽車、手機、飲料,這些屬性不同的商品是無法橫向比較的,以此進行粗放的人群劃分略顯簡單粗暴。比如愛喝可樂的一定買不起寶馬么?用VIVO的就不喝可樂么?
另外,大數據廣告的核心除了人群劃分之外,前提是弄清楚你的需求是什么?你關注什么?你可能對什么感興趣?而并不是硬塞給你什么。所以AdTime認為社交媒體移動廣告應當從移動端來獲悉用戶的需求入手。比如幾乎所有應用均有“分享至微信圈”這樣的功能,在前提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的知曉該手機還安裝了哪些應用,比如有的用戶安裝了買車相關的App,有的用戶安裝了母嬰相關的App,一些大學生會安裝如“xx課程表”一類的App,這樣就可以幫助廣告主較為清晰的判別用戶的大致身份。
但鑒于用戶對于隱私保護的需要,在微信圈進行投放前可設置一種告知提示,比如問一問用戶,你是否允許微信與您安裝的某些App進行關聯,并提示不會訪問用戶的照片、不會獲取用戶密碼等敏感信息,對于那些愿意接受信息獲取的用戶進行一定的微信紅包鼓勵,對于那些堅決不接受任何形式廣告的用戶不進行投放。
事實上,支付寶已經將郵箱中的賬單金額,與支付寶還款這兩種應用進行了“跨應用關聯”,以這種方式進行信息獲取,相比用微信來獲悉其他App安裝情況這樣的做法并不是完全不可能。如果以上做法比較難以實現的話,AdTime還提出了另外一種近水樓臺的用戶識別方式。那就是根據用戶加入的微信訂閱號,或發微信時出現的關鍵詞來進行識別。微信訂閱號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獲悉用戶需求和對什么感興趣這兩個問題,微信發布出現的關鍵詞更是能夠實時而精準的判別用戶的需求。
最后,AdTime雖然覺得微信圈的廣告首秀談不上真正的大數據投放,但不失為一次成功的營銷。按用戶“財富等級”分別發送相對應的3種廣告,其實是精準的掌握了朋友圈內人們的虛榮心,大家收到可口可樂的嫉妒收到寶馬的,沒收到的嫉妒收到的……人們越是八卦、越是好奇、越是在微信朋友圈內調侃乃至爭吵,廣告的輻射效應就越大。所以,這次微信圈的投放更像是另一種形式的品牌類形象廣告,就像大品牌愛找央視一樣,微信圈就像是移動端央視?傊,微信有龐大的高活躍度用戶,第一次無論怎樣做都是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