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Google很是火爆。在百度指數查看“Google打不開”等相關詞語,普遍在1500次以上。據悉,這有可能是因為Google在香港的服務器遷回了美國,各方甚至有人揣測,Google要全面退出中國市場了。
不過,作為全球大腦的Google,早已經習慣了被各種猜疑,無論是軟件還是產品。
將時間撥回到兩年前,2012年4月4日,谷歌宣布開發Google Glass,而其最早的面世,是在2013年4月10日,美國科技博客Gizmodo發布了一張圖片,揭示了谷歌智能眼鏡的工作原理。
近年來關于它的事情在中國大陸雖然已有所減淡,但是,就在近日,精通IP保護的谷歌并不滿足于兩個單詞的組合商標,決心把“Glass”收入囊中。
Glass,意思是玻璃。跟Glasses眼鏡的單詞只相差一個兩個字母。根據專利法,如果谷歌申請注冊的是“Glasses”(眼鏡)商標,就不得不被駁回,因為注冊商標權是有排他性的壟斷權的。
但是,Glass這個商標的駁回,就變得有點耐人尋味了。也許這么說來,各位還沒有一個概念。
如果我提出Apple蘋果這個家喻戶曉的品牌,可能大家就會懂得為什么Glass對于Google來說必須爭取。
Apple在電子領域并沒有代表性(在喬幫主之前),所以當這個水果商標被拿到電子領域的時候,它是合法的,當時的專利局并沒有意識到這種跨領域的商標注冊有著巨大的能量。現在Glass被Google拿出來,卻被專利局擋在門外,不禁讓人聯想翩翩。
其一,如果這是專利局的專利注冊方案要在跨領域注冊做調整和改變,那么未來一兩年各類商標注冊將會出現巨大的變化。
其二,如果這是Google在美各類競爭對手下的絆子,那么更能說明Glass和Apple這類注冊趨勢是大時代的潮流所在。
什么?你說這種下絆子的可能性不存在?猶記得,當年在蘋果起訴亞馬遜App store商標侵權后,微軟、亞馬遜等一批硅谷大公司對蘋果群起攻之,迫使蘋果在2013年撤訴。而微軟的Office軟件雖然天下無人不知,由于office言下之意就是辦公用途,至今專利局都沒有批準在軟件類別上作為商標注冊。
所以,Glass給了我們一個由點看面的角度,看看未來專利商標領域如何變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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