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這不是一篇典型的硬件測評文章,別的媒體小伙伴們已經測的很好了,比如ifanr、中關村在線、PingWest 等。我這篇測評文是用另一個角度去觀察 Kindle,用一種更生活的語言來描述我自己的 Kindle 生活。
第一次與 Kindle 親密接觸是在 2009 年的 WordCamp Beijing 年會上,當時還在 Opera 擔任中國區市場部經歷的 Thruth 在現場帶了幾臺在當時算是很極客,難以在中國見到的硬件設備。在這些設備中,最受歡迎的是一臺當年推出的 Amazon Kindle 2 ,我第一眼看它的電子墨水屏時就驚呆了,雖然我想象了幾千次電子墨水屏應該長什么樣,但沒想到它的顯示效果和紙張幾乎是一模一樣的,一頁一頁的 times new roman 英文字母,讓你忍不住想像翻實體書那樣多翻幾頁。
這次緊密接觸只持續了兩三分鐘(因為后面還有人想要體驗),然而當我第二次近距離接觸 Kindle 的時候已經是 4 年過去了。不是因為我不想擁有一臺 Kindle,只是這四年中我的還是一個窮學生,要花大價錢買這么一個只能看書的設備確實有些奢侈,況且也沒有一個簡單的渠道去購買(只能代購美版/日版),更重要的是我一直是一個實體書的堅實擁護者,我覺得電子書以及電子書閱讀器并不是我生活中的必需品。
現在想起來,我那時候的“堅持”確實有些天真,因為在使用了 Kindle 一年之后,我的閱讀生活就被徹底改變了。
其實,在 Kindle 入華之前,我已經開始閱讀電子書了。當時我的工作是與手機閱讀相關,閱讀電子書首先是自己工作中的一部分。不過當時的電子書閱讀器是自己的手機,在 320*180 的小屏幕上看書簡直是受罪,你得不停地按鍵翻頁,還得忍受慢如龜速的手機網絡,而且很多電子書的排版和編輯質量很差,錯別字,亂碼,隨意的斷行和分段。
因為實在無法忍受小屏幕閱讀的粗笨,入手一臺剛流行的 Android 手機,3.5 吋的屏幕的閱讀體驗確實要比小屏幕好很多,還可以用手觸屏翻頁,而且也很便攜。但問題還是有的,第一個是內容資源問題,很多書沒有電子版,有電子版的多是盜版,以及一些粗制濫造的網絡小說;第二個還是屏幕問題,因為閱讀是很費時的一件事情,手機屏幕得常亮,電量耗費很快,往往你在連續閱讀一兩個小時候后,電量就損失了近 1/3 ;第三個是一直盯著小屏幕,加上刺眼的白光總是讓眼睛很累,很多人都有這樣的體會;第四個問題是手機并不是專屬的閱讀器,在專心閱讀的時候,你總會被突然而來的短信,電話,QQ信息打斷。我記憶里頗為深刻的一次是夜深人靜的我用手機閱讀《盜墓筆記》,突然一個來電伴隨著我咋呼的手機鈴聲,沒把我嚇得心臟病復發……這就好比你在專心看鬼片的時候突然有人在背后拍了你一下……
閱讀電子書雖然已經成為主流,但是把手機作為電子書閱讀器并不是一個好的選擇,尤其是對于一個愛讀書的人來說。
我不敢稱自己是讀書人,但是一個愛讀書的人。我喜歡油墨紙上一陣陣的清香,和把書捧在手上的踏實感和安全感。作為一個“知道分子”,看得書類型很多而且雜。大到大部頭的學術論著,到盜墓言情穿越的通俗網絡小說;從村上春樹,安妮寶貝的清新時尚到喬伊斯,普魯斯特的晦澀難懂;從《中國文學十五講》到《量子物理史話》……這樣一個嚴重的后果就是,家里的書越來越多,作為一個北漂的我,已經沒有太多的地方去放書。每次搬家更是頭疼的問題,四五個沉重的書箱和三個書柜簡直就是累贅,也只有這個時候,我才會抱怨起買書的痛苦,越發贊嘆起 Kindle 的好。
Kindle Paperwhite 2 的大小和第一代的大小幾乎一樣,設計和材質也基本一致,手感光滑,雖然使用了塑料材質,但外觀大氣簡單。大小如同一本 16 開的書,厚度 0.36 吋,卻只有 227 克。雖然和一本書那么大,身材卻比一本書更輕薄,更重要的是,國行 Kindle Paperwhite 2 增加到了 2GB 的存儲空間,(日版 4GB),可以存儲 1000 多本電子書。
1000 多本電子書是什么概念?我現在的藏書量是約 1400 多本書,光大書柜就有 6 個,小書柜 4 個,還不搭更占地方的雜志。去年在《一站到底》里以一敵四的北大歷史系才子張雪健, 曾經在節目上說他兩年內讀完了 1000 本書,有人在知乎上算過:
兩年=365*2=730天
1000÷365≈1.37本/天 即平均每天看1.37本書
730÷1000=0.73天/本 即平均每0.73天看一本書
且不論這個數字是真是假以及張才子的讀書質量,我就知道只要買兩個 Kindle Paperwhite 2,就能把我所有的藏書都裝進去,而且不占地方,搬家的時候也不用興師動眾叫來搬家公司,只要把兩個 Kindle 裝在包里,一切都解決了。
在移動設備時代,讀書也講究“碎片化閱讀”。你無需在包里裝一本沉甸甸的實體書,何況你在高峰期擁擠的地鐵里還沒有辦法看書,帶一個 Kindle 就方便了很多。我外出的時候會把 Kindle 裝在自己上衣的口袋里,隨時能夠閱讀 (裝這么大個有時候也有些不方便)。有時候你會遇到很長的碎片時間,比如等車,等人,你平常又不能隨時帶一本書出來,想在閱讀的時候卻沒有一本書實在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當然,你也可以刷微博,背單詞,但是對于讀書人來說,有一本書在身邊就更好了)。
帶著 Kindle 還有一個很棒的地方就是,里面裝了很多本書,如果看一本書看厭倦的時候可以換看另外一本,兩本,或者三四本書,如果是帶實體書的話……那幾乎是累死了。
作為一個以“看”為主要動作的設備,屏幕的表現是一個重點,Paperwhite 2 的屏幕分辨率延續了第一代 1024X768 ,21PPI 的規格。不過 Paperwhite 2 解決了第一代屏幕發光光源分布不均勻的問題 (比如在屏幕底部仔細看得話可以看到細紋,不過并不影響到閱讀),打開背光后,散射在電子屏幕上的光非常柔和均勻。相比第一代,Paperwhite 2 的光沒有 1 那么白,偏黃一些,讓射入眼睛的光線更柔和,體驗更接近紙質書籍。
其實,之所以推薦使用 Kindle Paperwhite 作為電子書閱讀器,就在于 Kindle 設備對眼睛的傷害比較小。實際上,電子墨水屏幕本身是對眼睛傷害最小的,在 Paperwhite 系列加上背光后,在網上曾經爭論過 Paperwhite 是否已經開始傷眼的問題。在我看來,傷眼不傷眼是個偽命題,你要完全不傷眼只能去閱讀盲文了。我在使用過程中的體會是:
第一,在白天和強光模式下是完全不用開背光燈的;
第二,在晚上即便打開背光燈,與 iPad 等液晶屏幕比起來,Paperwhite 對眼睛的保護效果是最好的。
Paperwhite 使用的是前置光源,就像是在讀書的時候開了一盞臺燈的效果,燈光下照到紙上,然后光線反射到眼睛里,而液晶屏的燈光則是直接射進眼睛里,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就是你用肉眼直接看臺燈。
在 iPad 上看電子書,閱讀一個多小時后,眼睛就會疼,在 Kindle Paperwhite 上,確實可以連著看兩個小時左右。不過即便使用 Paperwhite 也要注意科學用眼,保持正確的閱讀姿勢,躺下后就不要看書了。
Paperwhite 2 另一個值得表揚的改進是,翻頁時墨水屏刷新時的屏幕響應速度效果比第一代好了很多 (不過比起多看系統來說還是要差一些),當連續幾頁都是文字的時,基本沒有閃頓感,如果前后頁有圖標時,閃頓還是存在的。也許是因為 Paperwhite 2 采用了全新的處理器,從一代的 800MHz 提升到了 1GHz ,或者電子墨水屏幕本身技術的進步。亞馬遜中國官方的說法是,Paperwhite 2 的觸摸靈敏度提升了 19%,翻頁速度提升了 25%。
我很喜歡 Kindle Paperwhite 的宣傳語“臻致閱讀”。Paperwhite 是一個只能用來閱讀的設備,它不僅是電子閱讀器中最好的產品,也是最能夠專心致志讓你沉浸在閱讀的產品。
在手機或者 Pad 上閱讀的時候,總有很多事情讓你分心,比如一封不合時宜的工作郵件,或者打斷你閱讀的一個來電,或者突然蹦出的占據半個手機屏幕的短信,或者“你的能量槽充滿了,是否再來一局?”的魂淡……或者我們在硬著頭皮看一本不想看的書的時候,更需要 Kindle ,Pad 或者手機只能加重你的閱讀拖延癥,諸如“先看一集 TBBT 吧!”或者看看微信朋友圈有誰回復我了,或者想來先還個信用卡什么的……此時,使用 Kindle 閱讀就像開啟了“學霸模式”,切斷所有讓你分心的玩意兒,平心靜氣去閱讀。
也許你會職責說是因為你自己的定力不夠才會在閱讀的時候分心,是的,我承認我有這樣的缺點,但是,Kindle 能讓我有效緩解這個缺點。也有人會說在使用 Kindle 的時候也會被手機來電等所打擾,但是這種打擾不會那么直接,比如同樣是在閱讀的情況下,使用 Kindle 入神后手機推送的聲音不會打斷你,而在用手機閱讀的時候,這種推送是赤裸裸的。
不過,你在閱讀的時候真的有可能漏掉一個重要的郵件或者電話(尤其在嘈雜的地鐵里),so,Kindle 使用者確實要注意……
在使用 Kindle 的半年里,我一共在 Kindle 電子書商店購買了 78 本電子書(紙質書 21 本),怎么說呢,買書更容易了。在購買紙質書的時候,你得下單,得等快遞,而購買 Kindle 電子書,可能只需要 5 秒鐘。
在亞馬遜中國有一個“一鍵下單”的服務,只要你的亞馬遜賬號綁定了信用卡,那么在電子書購買頁面直接點擊“一鍵下單”,5 秒鐘后,你購買的電子書就推送到了你的 Kindle 當中。
相比于紙質書,Kindle 電子書的價格要便宜很多,多數電子書只需要不到 10 元,這的確刺激了我購書的強烈 欲望,像一個土豪一樣把自己想要的書攬入自己懷里。“這本要了,那本也好了”,“這一套書 10 本才 59.9 元?好,全要了……”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在我現在的生活中。之前時間有過新聞說,調查顯示 Kindle 刺激用戶在亞馬遜多消費,現在看我自己的親身經歷,這是存在的……
Kindle 電子書商店每天都會有 2 本限時特優書,每周也有 10 本限時特優書,價格的確很優惠。我把每日限時特優的頁面放到了瀏覽器收藏夾,每天早晨刷一遍,順手買一本等待降價很久的限時特價書……說實在的也間接增加了閱讀量……
歡迎加入“買書如山倒,讀書如抽絲”俱樂部……
Kindle 電子書商店+電子閱讀器是軟硬件結合的典型案例,相比起多看和豆瓣閱讀,Kindle 電子書商城的電子書數量是最多的,剛上線就有 20000 多本中文電子書,一大波的免費公版書也幫部分“付費待定者”有轉付費閱讀的可能。何況 Kindle 是最好的電子書閱讀器,一個龐大的書庫加一個趨于完美的閱讀器,確實是一個很棒的組合,也正是這個原因,我逐漸減少了在多看購買電子書的數量。多看精美的排版在移動設備上有很好的視覺效果,但是在 Kindle 上面的表現實屬一般。
必須要提 Kindle Paperwhite 2 兩個新加的卻很實用的功能:Page Flip 和生詞本 (Vocabulary Builder)。
在閱讀實體書的過程中,你會經常翻到前面查看講過的一些細節,或者在閱讀一本無聊的圖書時翻到后面看看結局是否與自己的猜測一樣。在閱讀電子書時這個動作就存在問題,要么你跳到前面,要么你翻到后面,不能保存你現在閱讀的位置(通過添加書簽的辦法可以實現,但是效率很低)。
Kindle Paperwhite 2 的 Page Flip 功能彌補了電子書的這一缺陷。在閱讀界面中,從屏幕下方向上滑動調出 Page Flip,此時屏幕彈出一個頁面顯示內容預覽,你根本不需要離開當前閱讀的位置,滑動進度條或者選擇上一章下一章來進行快速預覽。
生詞本是一個很驚喜的功能,最妙的是用戶還可以利用“單詞卡”背單詞。當然你不能和拓詞之類的專業單詞應用相比,但卻充分利用了 Kindle 的副作用。
不得不說,在現代的快速生活之中,讀書變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這是不是時代的悲哀我不敢這么說,畢竟這是個人的選擇我無權干涉。逃避讀書的理由很多,沒時間,不喜歡,書不好或者嫌書太貴。我之所以喜歡看書只是覺得自己知道的東西太少了——每次去知乎或者豆瓣,以及讀一本真正的好書時我的無知感就表現得特別強烈,再加上我是文科生的緣故,讀書早已經成為一種習慣。
專門為閱讀花幾百塊錢買一個設備?我也曾經有過這樣的念頭,我也曾為 Kindle 在中國的用戶量擔心。我以前做過手機閱讀的工作,在一次無線用戶調查中,在碎片化時間里選擇閱讀的人大幅度小于聽音樂和看視頻的人數。然而專門為聽音樂而誕生的 MP3,iPod 在逐漸消失在歷史舞臺;轉門為看視頻的 DVD 等也面臨被淘汰的危險,就連數碼相機也在 iPhone 的光影下顯得蒼白無力。本來讀書的人就少,專門做閱讀器確實是一件需要勇氣的事情。
每次當到這里,我覺得亞馬遜在做一件偉大的事情(現在就先不提商業模式什么的掃興了……),這并不是在寫軟文,或者拿讀書,Kindle 裝逼格。我記得已逝的知友程浩曾經說過:
我曾經不止一次的思考過,到底是從什么時候開始,我們閱讀一本書,不再是關心書籍本身的內容,而是更多的關心起這本書是不是足夠深刻,足夠嚴肅,足夠掩飾起我們無知的大腦和空虛的靈魂,以及先天不足的文字品味。說得更直接點,到底是一種怎樣的卑怯心理,才會想到要用區區幾頁書來裝裱自己的人格?
我也想說:
我曾經不止一次的思考過,到底是從什么時候開始,我們使用 Kindle,不再是關心 Kindle 是否會提升逼格,而是更多的關心起閱讀是不是足夠深入,足夠嚴肅,足夠掩飾起我們無知的大腦和空虛的靈魂,以及先天不足的文字品味。說得更直接點,到底是一種怎樣的卑怯心理,才會想到要用 Kindle 來裝裱自己的人格?
在地鐵里,拿著 Kindle 閱讀的人逐漸增加的時候,我想,真正的讀書人不屑于用 Kindle 來偽裝自己的逼格。想用 Kindle 裝逼的人能裝五分鐘,十分鐘,卻不能長年累月裝下去,留在最后的真正是能用 Kindle 享受閱讀的人。反過來說,即便是拿來裝逼格,那么你閱讀了一兩本,那也是一種進步。
說真的我也非常希望能有一間屬于自己的書房,在一座座書架之間尋找自己一本喜歡的書,在一個充滿陽光的屋子里,安靜地讀幾頁優美的文字。可是,身處在鋼筋水泥的冰冷都市,陌生而又孤獨地生活在完全不屬于自己的狹小空間,書房的夢實在太過于遙遠。我坐在一個個書柜旁邊暗示自己說,我擁有寶貴的精神財富。但這只是精神暗示,我不得不把一摞摞的書打包寄回老家來騰空間,又不時地讓家里把需要的書寄回來,待到搬家的時候,你的精神財富卻變成了實實在在的肉體負擔。
而 Kindle 的存在則超越了空間,讓閱讀變得更加隨意和專注,這對于愛讀書的人來說是一種幸福。也許你還留戀實體書的質感(包括我),但是你無法阻擋電子閱讀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