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分享一個所有創業家、創意者、創作者都曾經想過或什至在座談會或演講開口詢問過的問題:
“萬一,我的創意被‘偷’走 ……。”
怎么辦?
沒錯,在創意的行業里,你面臨著創意隨時被拿走的可能。
有可能是提案之后,被拿去給其他人做了。
再有可能是,被中間層層的關系中,被“吃案”了。
或者是公開發表之后,被“融入”到另一個作品里頭。
可悲的是,創意畢竟不像畫作,你需要技術來制作完成,光只看到、想抄襲,是學不來的!但“創意”只是一個“點”,通了,就通了。
想寫這篇文章是因為看到一位朋友很生氣的在臉書上提及,他的點子被偷走!
以前演講,碰到創業家、創意者、創作者開口詢問“點子是否可以以法律保護”,原本我的回答都是:“別在意”。曾經我以美國那邊創業所看到的案例認為,一個未成功的創意被偷走,是不太可能發生的,不過,這一次情況有點嚴重,他幾乎是整份創業提案被抄過去,而且獲得好評,他很生氣,問我有沒有辦法?
我說,你去找律師!但我又想到,創業家沒錢,我在很落魄的時候,走進律師事務所,就知道他們是不會和你客氣的,該收的錢都會收,硬就想從你身上拔過來至少一兩萬個大元,所以,這一次,我把這句話收回來,改送他另外一句話,也就是今天文章的主題 ──
“親愛的,別生氣。”我說:“你還活著,可以再想其他的點子,轟掉他!”
沒錯,“其他的點子”。
當你會因為你的東西被偷走而感到生氣,應該恭喜自己,因為自己已到了另外一個國度。
什么意思?
自己的經驗,寫部落格的期間,這種“創意被偷走”的事情一直不斷發生著,曾經有一位同事,把某個粉絲頁的文章給我看:“最近訂了一個粉絲頁,里面的文章寫得真好!”
我一看,他媽的,都是我的文章!
瞪了同事一眼,表示你沒在看我的文章吼!最氣的還是“創意被偷走”,這種直接偷文又掛自己名字的,是有法律可以制裁,但更多的時候,人家是把你的創意拿走,或許只是名字,或許是一個方向,或許只是你的自我介紹的方式,或許是你的投影片的內容之一點點……在我寫部落格的過程中,我的任何東西被這種“疑似借用”曾經出現在好多的場合……。到現在我還覺得,這表示他們喜歡我的東西,或許也表示,只是英雄所見略同(雖說未免太相同了)。
但我發現,創意之所以被偷走的另一個原因,可能是因為──
因為,大家現在似乎另個嗜好,就是“評論創意”,太多人在網路上面閑聊打屁,大部份時間不是“想”創意,而是“欣賞”別人的創意,然后當然要“評價一番”,讓大家按個贊;在Facebook上,天天都有人對各行各業的創意或提案或任何事情做出評價,好處是,大家都在最新的一頁(on the same page),透過這些互相分享的案例與評價,一邊等于接收到不錯的案例教育訓練!
但,最后,等到大家要自己想創意時?
腦袋里,全是這些評價與這些創意,于是乎,想出來的東西,就是會和一些創意很像!
甚至直接“借用”來做,卻沾沾自喜認為,自己已經“改良”,做得和原創意不一樣?
無論改得怎樣,難道,這不是“抄襲”嗎?
這些“借用”,皆不可能靠任何法律來保護的!所以,真正保護創意的是什么?
這就是那句給朋友的話的意義──“親愛的,別生氣。你還活著,可以再想其他的點子,轟掉他!”
我認為,真正保護創意的,是創意人自己的創意能力。
這也是一個創意人的不揭之密。
其實,說實在的,去掉那種創意被抄襲的賭爛感,創意人其實應該不用太擔心創意被抄走。創意確是關鍵的起頭,但絕對不可能馬上就走到結尾,中間一定還有其他決擇點、其他困難、其他挑戰……。
簡單的說,我認為,創意的成功,一定不只“一個創意”。
創意者的成功,就是不限于一個創意;他是每一步都有創意,一碰到問題就用創意來解決。某人學走你的創意,至少還需要大約一個月,最多兩年的時間,才會碰到下一步,不過,創意人自己呢?在某人還沒到下一步時,只要三天,創意人他自己就“已經想到其他地方去了”。
不能說“不怕你學”,看到你學,創意人會生氣!但請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你還可以想其他的創意,你還可以靠其他的創意來執行原本的創意,你還可以想其他的創意來保護你原本的創意……因為,創意是你永遠的競爭優勢。
而抄襲、借用、融會貫通……都被重重限制,不太可能一次又一次。
與其將時間留在生氣,應該留在下一個創意。
創意是免費的,但“創意者”是無價的!
當其他人只看到“一片”天空,擅長于創意者,應該去創造,一片又一片又一片又一片的── 新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