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格利(Bill Gurley)認為Android是一列難以止步的貨運列車,總有一天會超越其他競爭對手。對谷歌來說,Android甚至不能算是一個擁有運營方案的產品,而是一項鞏固自身市場地位的武器,一個摧毀任何可能威脅其搜索引擎命運的產品殺手。
本周三股市收盤的時候,黑莓手機制造商RIM宣布因股票平均售價下降,公司的季度收入也將相應降低。在另一則聲明中,該公司表示自己的新型平板電腦將支持運行Android應用,但其CEO也明確表示,他認為人們不應該過于強調手機平臺的應用數量。另外該公司還表示,目前的行業發展方向只是暫時性的,大家應該關注的是產品周期,而非系統性的變革。
盡管RIM的發言內容均針向了Android平臺,Android也確實取得了初步成功,但全世界似乎尚未完全認同這個平臺所產生的巨大影響力。作者之前也寫過一些關于Android平臺的分析文章,但他發現越是深入觀察,越能意識到自己低估了Android對整個市場帶來的沖擊力。
谷歌堅不可摧的城堡
沃倫·巴菲特最著名的格言之一就是““在商業上,我追求的是由堅不可摧的‘護城河’保護的經濟城堡。”這里的“經濟城堡”就是一個偉大的運營項目,“堅不可摧的護城河”就是一種可以提高其他競爭者準入門檻的發展策略。
對谷歌來說,它的經濟城堡顯然是指其搜索引擎業務,以及由AdWords關鍵詞廣告建立起來的強大運營框架。由于谷歌明顯的網絡效應和價格優化(客戶競價流程)服務,它的搜索引擎實在是一個功力超群的龐然大物。另外,由于它在谷歌和非谷歌客戶中極有群眾基礎,AdWords在用戶規模上也占據了相當的優勢。喬納森·羅森伯格(Jonathan Rosenberg)曾在博客中不斷表示,開放式的系統可以為終端用戶提供最佳解決方案。但也有一種情況例外,“在許多時候,我們的多數搜索和廣告產品,開放代碼并不能實現預期目標,反而會傷害用戶。”
AdWords是一個極富名望的城堡,谷歌當然也會想法給它加固城池,擴建一條護城河。沃倫曾表示谷歌的護城河已經十分鞏固。但這條護城河究竟還要擴建到多大范圍?谷歌城堡還有哪些潛在威脅?一般來說,任何一款夾在用戶和谷歌之間的產品,都有可能是谷歌搜索引擎的潛在敵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火狐。與許多瀏覽器一樣,火狐在用戶頁面的右上方創建了一個搜索工具條,將其導向許多谷歌搜索內容,這樣谷歌就得向火狐支付大量的費用。兩家公司經常需要重復協商這些費用的數額。另外,已有傳言稱火狐有可能選擇其他搜索引擎合作伙伴,比如Bing。其他例子還包括運營商和手機設備制造商的瀏覽器預裝選擇。在數年前,威瑞森曾放棄谷歌,將黑莓手機的默認瀏覽器設置為Bing。盡管沃倫篤信谷歌護城河的防御能力,但這個市場還是有可能出現一些與谷歌分食市場蛋糕,或者至少是阻礙谷歌進一步擴大利潤的服務和產品。
Android運營模式
與Chrome、Chrome OS一樣,Android并非傳統商業意義上的“產品”,它們并沒有建立自己的“經濟城堡”的計劃,其性質實則是谷歌城保創建的一條造價昂貴、極富侵略性的“護城河”。但谷歌的目標并非攻擊而是防御,他們并不打算通過Android或者Chrome創收。他們只想建立一條與用戶之間的聯系紐帶,免費(或者接近免費)提供這些產品。因為這些聯系紐帶基本上是不帶可變成本的軟件產品,所以是一個非常可行的防御策略。從本質上來說,谷歌不但通過這些服務建立了一道堅固的護河城,甚至可以說是在城堡外圍火燒連營,建立起周邊250米內的安全防護帶,以防止任何競爭對手染指自己的勢力范圍。從這一點上看,谷歌的策略極其奏效。
谷歌的這種策略顯然經過了精心的布局。采用了Android平臺的運營商和手機制造商占據了市場優勢,因為Android版本的 “AppStore”與運營商和手機制造商分享了大量的經濟收益。再強調一次,谷歌不是在打造一個項目,而是在建設一道防線。因為谷歌基本上是“送錢”讓這些運營商、手機制造商使用他們的產品,這就提高了其他對手的競爭成本,讓他們無從通過同類產品創收。
這種并不以“獲勝”為目標的競爭手段著實令人驚嘆——他們只要市場份額,卻不考慮經濟效益。可以想象,如果通用汽車貼錢給消費者,讓他們來買自己的雪佛蘭,福特汽車能否招架這種競爭形勢?他們還能賣出多少輛車子?假如給你0.1美元,讓你免費喝百事可樂,你還會花1.5美元買可口可樂嗎?
免費軟件是王道
創建臺式電腦操作系統、手機操作系統、繪圖軟件,以及區分不同移動設備的內部軟件的企業總市值已超過1000億美元,甚至可能是這個數據的好幾倍。但這個市場上并沒有經濟法律規定,這些產業應該保持目前的發展格局。當軟件被視為一個項目的時候,這看起來像是遙不可及的夢想。因為可變成本為零,所以你銷售的每項產品都有可能獲得接近100%的利潤。
也許有人認為,這種市場競爭并不公平,政府機構應該介入調查經濟領域的活動。但要注意的是,這種競爭環境卻并不會對用戶有害,用戶甚至有可能以最低的價格獲得更好的軟件。假如這種競爭形式被禁止,那么用戶才有可能受害。正如上文所言,市場競爭導致軟件定價下滑,這是一種“完美競爭”的表現。
在硅谷,很少人會重視報紙、唱片行業、電影行業等面臨數字化時代挑戰的領域,大家都認為這些企業的高管“太落后了”。現在,我們也在見證同樣的情況,不但同類項目正遭遇競爭對手的沖擊,原先很有趣的數字業務也同樣難逃此劫。
風險投資之王約翰·杜爾(John Doerr)曾說過,“互聯網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合法財富創造者。”而Android的本質正好與此相反,它可能是史上最偉大的合法財富破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