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來,給我們造成直接損失800萬元,這還不包括對我們品牌及公司形象造成的負面影響帶來的損失”。杭州奧普電器有限公司 (下稱“杭州奧普”,其商標為AUPU)法務部經理崔強10月28日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而更讓他們頭痛的是半年多平均每天多達10個以上的消費者投訴電話。
造成這種損失與現狀的原因來自于浙江嘉興的另一家企業,浙江凌普電器有限公司(下稱“浙江凌普”),這家公司在今年年初正式在市場上開始銷售其浴霸及集成吊頂(即浴室取暖排汽集成系統),他們打出了自己的標識AOPU,其中文名稱則與杭州奧普一模一樣——“奧普”。
經多方了解,一條隱蔽的傍名牌產業鏈逐漸顯現。“全國傍名牌產業鏈近年來每年產生的利益已超過百億”,北京集佳律師事務所張亞洲律師說,傍名牌行為正在從簡單的假冒品牌向有組織、有完整設計及有計劃的資金轉移的產業鏈化發展。
名牌商標囤積者
在嘉興市南湖區鳳橋鎮工業功能區的入口區,有一塊橫跨公路的廣告牌“奧普廚衛吊頂”,而在此廣告牌所示的浙江凌普工廠門口,“AOPU奧普”的企業標識會讓人以為這就是杭州奧普在嘉興的工廠。靜悄悄的工廠內并無作業氣氛,只有兩個保安在小聲聊天。
就是這個工廠,讓國內最大的浴霸及集成吊頂生產商——杭州奧普頭疼不已,因為從今年年初開始,上述工廠生產的集成吊頂用照明、取暖等產品以同樣為“奧普”的商標在市場上出售。
“今年僅半年時間就造成我們超過800萬的直接經濟損失,”杭州奧普董事長方杰感慨道,“沒想到這么多年來打假維權,卻把‘傍名牌者’越打越大,越打越多,越打越精明!”
傍牌者凌峰奧普的所有者,王文華夫婦多年來一直冒用奧普品牌,亦多次受到工商部門查處,但此番王文華夫婦卷土重來,卻是用在獲得“AOPU奧普”與“凌峰奧普”兩個商標的使用授權的基礎上,更凸顯“奧普”商標的方式。這也正是方杰所指的越打越精明的地方。
浙江凌普公司副總經理楊光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浴霸這樣的室內取暖器屬于第11類商標,“奧普”和“AUPU”是杭州奧普在2002年注冊的, “而我們的AUPU奧普集成吊頂在2003年注冊的是第6類商標,屬于不同的金屬建筑材料;在第11類,我們也有自己的品牌是凌峰奧普”。楊光還對記者表示,他們認為在第6類商標中,是杭州奧普侵犯了他們的商標權。
“凌普生產的浴霸和集成吊頂分用不同品牌,而組合在一起后,對外卻宣稱是奧普品牌,這是一種升級版的傍名牌行為”,崔強說,這種傍名牌行為與過去的直接仿冒、或通過企業名稱模仿,已經不是同一層級上的問題。
實際上,王文華夫婦對楊光所提及的兩個商標,并非直接擁有。這兩個商標均來自同一家公司——浙江現代新能源公司(下稱“浙江現代”)。資料顯示,浙江現代成立于2004年,法人代表為擁有75%股權的盛林君,而另外25%股權則由一家名為“現代(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現代投資’)”的企業所擁有。
現代投資系于香港登記設立,其股本僅為1萬港元,其100%控股董事莊華娟為盛林君的妻子。
實際上,“凌峰奧普”與“AOPU奧普”這兩個商標亦是經過多重轉手才輾轉到浙江現代手中。
本報獲取的工商及商標注冊資料顯示,“凌峰奧普”系溫州商人孫作東于2003年10月14日獲核準注冊,并于2009年12月2日轉讓于杭州現代;頗具戲劇性的是,“凌峰奧普”商標原持有人孫作東居然也是杭州奧普的“老冤家”。2002年至2004年間,孫作東為法人代表的企業也曾多次因對杭州奧普傍名牌侵權而被工商部門查處。
無獨有偶,“AUPU奧普”商標原持有者涂秀平于2009年8月10日將其轉讓給浙江現代,而盛林君是涂的妹夫。種種跡象顯示,上述多家公司和個人之間存在著很多默契。
在離嘉興市不遠的海鹽百步工業園區內,浙江現代就在園區的最邊上。有趣的是,它與凌峰奧普工廠一樣,廠區靜悄悄。
本報記者多次撥打浙江現代的辦公電話,但都無人接聽。記者嘗試直接聯系盛林君,但亦未果。
“浙江現代為家電下鄉品牌。這說明這家公司還是有著相當強的市場競爭能力的。”一位熟知浙江現代的人士這樣表示。
本報未能獲取有關這家公司的更多資料。但從工商部門獲取的一份浙江現代所持有商標注冊的信息中發現,這家公司居然還擁有除“奧普”之外的眾多知名商標。
這其中包括“現代”、“西子”、“格蘭仕”、“奔騰”、“MFC”等多達33個知名商標,這些商標的注冊類別都與原知名商標注冊類別不一樣 (我國商標分為45大類,跨類別注冊一直是搶注的一個重要途徑)。
這家公司實際上是通過搶注和購買的方式,獲取了眾多在不同類別上注冊的知名商標。“這些商標能夠獲利。”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如果這些知名品牌企業未來希望在產業鏈上的其他領域發力,突然發現自己的商標已被搶注,必然會希望回購這些商標,回購就需要支付遠高于這些商標擁有者當初注冊所產生的費用。
“國內已有眾多的名牌商標搶注者,也有眾多的名牌商標囤積者”,張亞洲律師說,但像浙江現代這樣同時擁有這么多知名品牌的企業并不多見。
傍名牌行為已從簡單的低端假冒向高端仿冒發展。“比如原來假冒NIKE,現在則是與名牌產品本身有一定區分,但又千方百計跟著名牌走,這樣能大大降低法律風險,因為仿冒只承擔行政處罰與民事賠償責任,而假冒則有可能承擔刑責。”張亞洲說。
張亞洲曾是寶馬訴國內世紀寶馬侵權一案的代理律師,這一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2009年度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件之一,張亞洲亦隨之在該領域聲名鵲起,“這幾年執法與司法層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效果卻打了折扣。”張亞洲坦言,自己的生意變得很好。
傍名牌產業鏈
張亞洲認為,杭州奧普與凌峰奧普之爭,實際上體現了傍名牌行為有向產業鏈化發展的趨勢。
從杭州奧普提供給本報的材料中顯示,浙江凌普成立于去年12月,注冊資本500萬元,法人代表為林珠,擁有20%股份,而該公司總經理王文華為法人的浙江阿林斯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則占80%股份,王文華系林珠的丈夫。
浙江現代將“AUPU奧普”商標許可給現代投資的日期是2009年11月17日,但早在2009年9月1日,現代投資即已將兩個商標一并許可給了浙江凌普。
杭州奧普此前已起訴浙江凌普侵權,并申請對該公司進行財產保全。在執行過程中,發現浙江凌普注冊資本金早已抽逃,該公司賬目上居然連一分錢都沒有。在此前發給經銷商的信函中,浙江凌普曾要求將貨款打入公司負責人的個人賬號。同時該公司的廠房和設備均系向阿林斯普租賃而來。簡言之,這家公司只是一個空殼。
“這是一種非常高明的傍名牌產業鏈運營方式,其中職業商標囤積者和授權仿冒者分工已然明晰”,張亞洲說,首先對方搶注商標然后進入多年的沉寂潛伏期,目的在于規避《商標法》規定的“5年內可對商標歸屬進行不受限異議”條款;隨后,對方精心設計了一個——浙江凌普和現代投資都只是兩個空殼公司,形成了攫取利潤、抽離所得的工具及保護傘,即便被追究法律責任,浙江現代和阿林斯普也不必承擔法律責任。
有意思的是,浙江現代一面轉授權現代投資,一面又向杭州奧普暗示可轉讓商標權益。杭州奧普人士表示,浙江現代曾數度通過各色中間人向他們傳話,有意出讓商標,剛開始提出的作價300萬元,而今年初“凌峰奧普”舉辦全國經銷商大會后,則立即水漲船高至2000萬元以上。
“奧普之爭實際上就是浙江現代的一個試驗。浙江現代授權商標使用,而知名品牌同業者開展OEM代工,這種專業分工共同制造一個傍名牌產業鏈,隨著傍名牌者的生產實際開展,它向知名品牌持有者要求回購的不僅僅是一個商標,而是一個產業鏈,這個產業鏈會隨著時間與知名品牌同業者生產的開展不斷擴大,要價也就不斷抬高”,上述知情人士說,更何況在知名品牌同業者獲得授權生產經營的同時,授權方就已經能從這個產業鏈中獲取利益。
“如果他們在奧普公司得手,那么經驗恐怕很快會被復制。”崔強說,他們決不會妥協。但在此背后,杭州奧普承載的是超過800萬元的直接損失與接不完的投訴電話。
張亞洲認為,違法成本低、回報高是傍名牌現象屢禁不止的根本原因。而傍名牌者也開始提升規避風險的意識,仿冒者仿得再多,也不過是追究企業的民事責任。
“知名品牌是需要多年打造、投入,需要經營者不斷努力,付出代價而形成的商譽,實際上這歸屬于知識產權的一部分,而傍牌者竊取的正是別人的商譽。”中國知識產權中心副主任李順德說。實際上,商標、商號、商譽等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只是很多所謂的“經濟學家”脫離法律籠統地講“名牌”,誤導了許多企業家。在證據與法律面前,實際上是可以讓傍牌者付出代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