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在某網上購買一件化妝品,結果發現該產品系假冒偽劣產品。我要求該網站賠償損失。但該網站聲稱該產品系由廠家直銷,且根據該網站的法律聲明和《產品質量法》,該產品質量應由廠家負責,該網站不負任何責任。本人以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該網站應負連帶責任。請問這樣理解對嗎?
答:目前,我國這方面的法律并不健全,所以只能依據原有法律并結合新的情況處理。個人認為,由于網站的聲明以及作為銷售網絡平臺的特殊性質,該網站可以免除責任。當然,您的理解也有相當的道理,只是要證明該網站確實屬于銷售者,而非普通的平臺。